一、對象資格設籍本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二、應附文件1.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。 2.戶籍謄本。 3.低收入戶證明(或社會救助調查表)。 4.所得稅證明。 三、補助標準1.列冊低收入戶全額補助。 2.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最低生活費二倍者補助四分之三。 3.家庭總收入平均為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上未達三倍者補助二分之一。 4.家庭總收入平均為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上者補助四分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