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
依據內政部111年1月22日台內民字第11102207101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考量近期國內COVID-19疫情有升溫跡象,為避免國內疫情因春節期間國人參與各類宗教活動而進一步擴大,請貴公所輔導轄內宗教團體自即日起至本年2月15日,依據「111年春節期間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措施」及指引配合各項防疫工作。 |
三、 |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本府針對特定區域或事項,實施特殊防疫措施者,從其規定。 |
四、 |
前開附表及指引電子檔刊登於內政部「全國宗教資訊網」首頁(網址:https://religion.moi.gov.tw)「最新消息」區,歡迎下載參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