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截至111年6月底止,本所公共債務情形如下(如附表1):
(一)、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為0萬元。
(二)、未滿1年債務未償餘額為0萬元。
(三)、平均每人負擔債務為0仟元。
(四)、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(含非營業特種基金)為0萬元。
二、依據財政紀律法規定公布事項如下:
花蓮縣光復鄉公所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(如附表2)。
三、相關檔案(csv、ods檔案格式):
(一)、花蓮縣光復鄉公所公共債務訊息。(附表1)
(二)、花蓮縣光復鄉公所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。(附表2)
註:除1月份債務資訊調整於出納事務整理期限結束次日(遇例假日順延)前公告外,每月10日公告前1個月之債務訊息;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按季更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