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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縣府辦理「110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測驗通過獎勵實施計畫」

  • 發布單位:花蓮縣光復鄉公所

說明:  
一、 為提升本縣縣民原住民族語言能力,促進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發展與傳承,針對取得109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(下稱族語認證)之縣民,給予獎勵。
二、 旨揭計畫獎勵方式如下:
(一) 獎勵對象:設籍於本縣四個月(含)以上,具有原住民身分,且通過並取得109年度族語認證中高級(含)以上合格證書者。
(二) 獎勵標準:
1、 中高級:每名新臺幣2千元。
2、 高級:每名新臺幣5千元。
3、 優級:每名新臺幣1萬元。
(三) 受理申請:自110年3月8日(成績公告日)起至110年4月30日止。
三、 旨揭計畫(含申請文件)電子檔業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-便民服務-表單下載,歡迎下載參閱;如有疑問,請逕洽本府原住民行政處潘小姐(03-8234531)。